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5日 来源:互联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及老年人的民事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进一步“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依法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案例2中,人民法院积极正确适用意定监护制度,确保老年人能够按照符合自己意愿的生活方式安度晚年,满足老年人自身的养老需求。案例3中,人民法院制止子女无理阻碍老年人自主管理财产,充分保护老年人享有的财产权利。
二是聚焦老年人现实困难,着力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案例1中,人民法院正确把握解除合同的条件,支持老年人在合同约定的考虑期内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费的请求,解决预付费“退费难”,有利于引导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和老年人安心消费。案例5中,人民法院针对失独老人客观情况和特殊困难,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调解,根据具体情况为老年人量身定制一站式调解方案,并积极督促履行,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而且彻底解决了老年人的生活焦虑和忧愁。
三是做深做实老有所养,促推养老服务保障可感可及可享。案例4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继子女应当向形成稳定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给付养老生活费,解决了老年人养老后顾之忧。案例6中,人民法院对司法裁判中发现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平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进行适老化改造,迈好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最初一公里”,助推老年人就业和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做深做实老有所养。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意义重大。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审判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一是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依法充分满足老年人需求。案例2中,人民法院积极正确适用意定监护制度,确保老年人能够按照符合自己意愿的生活方式安度晚年,满足老年人自身的养老需求。案例3中,人民法院制止子女无理阻碍老年人自主管理财产,充分保护老年人享有的财产权利。
二是聚焦老年人现实困难,着力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案例1中,人民法院正确把握解除合同的条件,支持老年人在合同约定的考虑期内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费的请求,解决预付费“退费难”,有利于引导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和老年人安心消费。案例5中,人民法院针对失独老人客观情况和特殊困难,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调解,根据具体情况为老年人量身定制一站式调解方案,并积极督促履行,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而且彻底解决了老年人的生活焦虑和忧愁。
三是做深做实老有所养,促推养老服务保障可感可及可享。案例4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继子女应当向形成稳定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给付养老生活费,解决了老年人养老后顾之忧。案例6中,人民法院对司法裁判中发现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平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进行适老化改造,迈好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最初一公里”,助推老年人就业和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做深做实老有所养。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意义重大。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审判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